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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 |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8/4/13 14:25:02 来源:学工部
各有关团体会员单位:
现转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沪科[2018]98号文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请各单位按照“通知”精神和具体要求,积极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。
从2015年起,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拓宽了推荐渠道,新增科技类5A级学会、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为推荐单位。我会于2014年12月,被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授予“五A等级社会组织”称号,是市科委认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。今年,我会将继续做好团体会员单位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。
- 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,必须首先进行科技成果登记,取得登记号后方能申请报奖。
- 凡经我会第三方评价鉴定过的申报项目可于4月16日之后向学会申请推荐。
- 凡由我会之外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评价鉴定的申报项目,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科技评价报告(鉴定报告)盖章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学会学工部邮箱:academic@ssnaoe.org,由我会评估后推荐申报。
推荐申报详情可在“上海科技奖励”网www.shjlb.org.cn查阅或下载。
附件: 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
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
2018年4月13日